酒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曉玲辭去
酒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
(2025年4月25日酒泉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)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第三十二條規定,酒泉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,接受王曉玲辭去酒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。報酒泉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。